足球小将世界杯|中国 世界杯|世界杯票务信息站|13530911108.com

解读 | 人脸识别技术赋能马拉松赛事:技术赋能与制度保障的双轨演进2025-07-01

「律师解读」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施行,为马拉松赛事中的人脸识别应用划定了法律边界。赛事方须遵循“非唯一原则”,不得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核验方式,必须同步开放身份证核验等替代通道。同时需落实 “单独同意”要求:通过独立授权书明确限定人脸信息用途(仅限赛事核验)、存储期限(建议赛后30天删除)及违约责任(如超范围使用按报名费3倍赔偿),杜绝捆绑式授权陷阱。

对于肖像使用,未经授权销售选手肖像违反《民法典》第1019条*及《办法》第四条“目的限定原则”。合规方案需双轨并行:商业性影像销售必须获取选手二次授权;技术层面严格区隔数据:领物信息本地加密存储,赛道照片经脱敏处理后上云。

合规本质在于权利平衡:技术效率不得凌驾于人格尊严。赛事方应以独立授权书为契约起点,以技术隔离为盾牌,让数万跑者的“面容自主权”真正落地——这正是《办法》推动技术“向善”的核心要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陕西宏业律师事务所

孟凡真

2025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份新规的核心目标直指当下泛滥的“刷脸”现象——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马拉松赛事领域,人脸识别技术早已悄然普及。从2017年深圳“白斌100”越野赛首开体育赛事“人证核验”先河,到2023年广州马拉松全面应用人脸识别系统,这项技术迅速成为赛事标配。

「运营效率优化」

人脸识别技术在提升赛事管理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以参赛物品领取环节为例,传统的人工核验身份方式耗时费力,容易在赛事集中举办时期形成领物高峰,导致选手长时间排队等待。引入人脸识别技术后,这一情况得到极大改善。

2024年某赛事采用AI人脸识别技术,选手领取号码布时间缩短至20秒,实现“信息实时绑定+人脸秒级核验”,彻底改变传统手工查找模式。

图1 “信息实时绑定+人脸秒级核验”应用报道

2023年某赛事在选手入场环节实现“无证通行”,测温与身份核验同步完成,通行效率提升300%。

据相关数据统计,在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赛事中,选手领物效率平均提升30% - 50%,以往需要数小时才能完成的领物流程,现在多数选手可在半小时内顺利完成。

「防替跑效能突破」

在赛事检录环节,人脸识别技术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某赛事引入“人脸识别+赛事手环”双重防替跑机制,宣称单场拦截百余代领者;2019年某赛事首次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测试,其中100名混检人员通过安检通道时,系统瞬间锁定6名未报名者,效率震惊行业,此后该技术迅速普及。2023年某赛事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杜绝替跑现象,赛后通报终身禁赛的案例,有效维护赛事公正。

图2 防“替跑、蹭跑”人脸识别系统应用报道

过去,依靠人工核验选手身份信息,不仅效率低下,且难以精准识别替跑、蹭跑等违规行为。现下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可快速准确对选手身份进行核验,有效保证赛事公平公正。

在国家出台统一的《办法》前,由于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标准,人脸识别技术在马拉松赛事中的应用方式各不相同,这也导致了一些损害运动员隐私和知情权的情况出现。技术应用存在治理盲区,主要暴露出三类典型问题。

「领物环节硬性要求下的选择唯一性」

部分赛事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方式。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 -30%的赛事在领物流程中,未提供其他可供选手选择的身份核验途径,使得选手不得不接受人脸识别,否则将无法领取参赛物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选手的选择权。

「知情同意机制的提示模糊性」

部分赛事在报名页面中,对于人脸信息处理相关条款的设置较为隐蔽,选手需经过多次点击、下拉页面等操作方能找到相关说明,且这些说明往往伴随复杂晦涩的专业术语,普通选手难以理解其中含义。

部分赛事则将人脸信息采集授权与其他众多条款捆绑在一起,未给予选手单独选择是否授权的机会。还有部分赛事存在模糊承诺“赛后删除”,未明确人脸信息存储期限的情形。

「赛道拍摄的隐私保密性」

部分赛事照片平台在选手获取照片时,设置了繁琐的人脸验证流程,且在验证过程中,频繁弹出付费购买高清照片或照片套餐的页面,干扰选手正常操作。一些平台在未获得选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利用选手照片获利或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推广、产品宣传等,严重侵犯了选手的肖像权。

典型案例为2025年某赛事中,“爱云动”平台未经授权上传55万张参赛者高清照片,用户支付20元即可任意下载他人照片,甚至打包售卖视频套餐获利。而此前便有多家赛事组委会公开发函要求爱云动停止侵权拍摄的行为。

图3 相关赛事组委会发布律师函公告

此外,部分赛事在照片版权归属问题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将本应属于选手的照片版权声明归赛事组委会所有,选手若要下载、使用自己的照片,还需额外付费。2023年某赛事AI系统自动生成选手赛道视频,但用户协议声明“影像版权归组委会所有”,自己的脸庞成了他人牟利资源。

图4 “影像版权归组委会所有”赛事声明

针对上述现象,《办法》中第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相关事项” ;第六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第八条“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目的的最短时间”等条例为其提出了合理化规定,也为后续赛事技术运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办法》的出台为行业构建起清晰的技术安全边界。其通过四大机制实现规范治理。

第一,确立“非唯一”原则。要求赛事方必须提供替代验证通道,如某赛事为宗教禁忌者开放人工核验、允许整容选手通过芯片验证。

第二,增强知情透明化。规定需以弹窗等显著方式告知存储期限(如赛后30天删除),上海专项治理更要求单独设置“人脸授权”选项。

第三,建立数据安全隔离机制。规定人脸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领物系统需采用本地化存储终端,赛道照片经脱敏处理后方可上云。

第四,实施分级监管。对处理超10万人脸信息的赛事建立省级备案制度,重庆已将该领域纳入“生物识别专项治理”并开出首张违规罚单。

新规的实施推动人脸识别技术从“效率工具”向“合规助手”转型,本质是科技伦理的制度化回归。当重庆马拉松在终点设置“疲惫通道”,当柏林马拉松系统实现照片云端脱敏处理,技术应用的边界逐渐明晰。

真正的选手尊重绝非口号,而是摒弃条款陷阱与操作误导的切实行动。赛事发展的内核,在于将尊重转化为清晰选项:报名页明示"人脸识别非强制",授权书载明数据删除倒计时,让每张脸庞保有拒绝权。唯有组织者愿以半分效率换取万分权利保障,当选手触及的不只是奖牌更是被守护的隐私尊严,马拉松才能跨越商业桎梏,抵达体育精神的应许之地。

技术服务的终点,理应是权利归位的起点。一个更全面的数字人权保护时代正在赛道内外加速到来。《办法》的实施不仅为赛事方划定了操作红线,更推动行业形成新共识:

真正的智慧马拉松,从不是在镜头前竖起技术栅栏,而在让每张脸庞,既能享受科技便捷,亦能保有说不的权利。

鲁能主力王彤:由强援晋升为不可动摇的核心
挥别奥运会 蓄力再出发——从巴黎奥运会看新疆体育发展


最新发表

友情链接